一場激烈的中超聯賽因一次爭議判罰成為輿論焦點。在南通支云與對手的比賽中,一次關鍵的“水球大戰(zhàn)”般混亂的進球被取消,當值裁判組最初的判罰在賽后中國足協的評議中得到了支持。
事件發(fā)生在比賽下半場。當時場上積水嚴重,皮球運行受到明顯影響。在一次進攻中,一名進攻球員在禁區(qū)前沿滑倒。與此同時,其隊友在另一側將球打進。當值主裁判第一時間并未鳴哨,示意進球有效,但視頻助理裁判(VAR)介入審查。
經過長時間的錄像回看,裁判最終改判,認定進球無效。判罰依據是那位首先倒地的進攻球員處于越位位置,且在隊友射門時,他雖然沒有主動觸碰皮球,但其倒地的動作和位置干擾了防守隊員的判斷與處理球路線,構成了參與進攻的越位犯規(guī)。這一改判引發(fā)了進球一方球員和教練組的強烈不滿,他們認為在如此特殊的場地條件下,此球應屬合理進球。
賽后,中國足協裁判評議組對此關鍵判例進行了專項評議。評議結果認定,裁判最終的判罰決定正確。評議專家指出:“在該進攻發(fā)展過程中,一名進攻隊員在越位位置倒地。其倒地行為發(fā)生在隊友射門之前,并且其倒地的位置及動作,直接影響了一名防守隊員移動上前進行封堵的能力與路線,此情形應視為參與了現實比賽、并從中獲益,因此構成越位犯規(guī)?!?/p>
盡管場地積水屬于客觀因素,但競賽規(guī)則對越位條款的解釋清晰明確。此次評議結果再次強調了規(guī)則精神:即處于越位位置的隊員,無論其是否有意識觸球,只要其行為對比賽、對對方隊員產生了實際影響,即屬于違規(guī)。